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薛梅,边靖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011民初117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边靖波:本院受理原告薛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011民初11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