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郝军强,赵翠英,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内0221民初283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 |
内容 |
郝军强、赵翠英: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郝军强、赵翠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221民初2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