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红利,贾彩红,贾红亮,郭润玲,郝曙亮,胡惠珠,贾永东,贾艳斌, 山西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西炳豪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106民初2113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红亮、郭润玲、郝曙亮、胡惠珠、贾永东:本院受理原告山西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炳豪贸易有限公司、贾红利、贾彩红、贾红亮、郭润玲、郝曙亮、胡惠珠、贾永东、贾艳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106民初2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山西炳豪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西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040083.19元及利息(以代偿款1040083.19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29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二、驳回原告山西富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山西炳豪贸易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因不服该案判决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