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唐秀琼,吴晓华,梁毅,肖琴, 南宁嘉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桂0102民初3415号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内容
南宁嘉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肖琴:本院受理原告唐秀琼、吴晓华、梁毅与被告南宁嘉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肖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102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15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2-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