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迪,周旭,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金万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5行初136号 |
案由 |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金万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周旭:本院受理原告赵迪诉被告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登记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05行初136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