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明非,张梅英,于正海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19)辽0281民初4747号,(2021)辽0281民监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明非:原审原告张梅英与原审被告于正海、王明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9)辽0281民初474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该案再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81民监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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