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包钢环宇橡胶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2019年11月7日,本院根据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包钢环宇橡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管理人根据内蒙古晟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晟凯所审字(2021)第14号《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结合管理人实地调查,确认包钢环宇橡胶有限公司现无财产。本院认为,根据管理人核查,包钢环宇橡胶有限公司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10日裁定宣告包钢环宇橡胶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
刊登日期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