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吉林省康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好护士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三晶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522民初178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吉林省康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辽宁好护士集团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省康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三晶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辽0522民初17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判决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