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某某,董某某,李某某,曹某某, 云县东旭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曲靖市彦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922民初1096号之一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董某某、李某某、曲靖市彦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云县东旭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某某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被告曹某某提出管辖异议,本院依法作出裁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922民初109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