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冠楠,李洪伟,蔡化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105民初989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洪伟、蔡化林:本院受理原告陈冠楠与被告李洪伟、蔡化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陈冠楠就本院作出的(2021)辽0105民初989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19法庭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如逾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