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某,王某某,周某某, 辽宁尚庭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11民初8539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辽宁尚庭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某与被告王某某、辽宁尚庭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周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11民初85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八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