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军,宋福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2民初7690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福堂:本院受理原告武军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02民初76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合同并由你返还原告佣金人民币10万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05室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