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 大连南洋安达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4民初5715号 |
案由 |
劳动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南洋安达联合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某与被告大连南洋安达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4民初5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