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广州分公司,张某某,施某某,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华盛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吉林市恒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吉林市永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案号 | - | 
| 案由 | - | 
| 公告人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张某某:本院对原告(反诉被告)龙岩华盛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吉林市恒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吉林市永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张某某、被告施某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