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漳州市龙文区定国百货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603民初2178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某、漳州市龙文区定国百货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刘某某、漳州市龙文区定国百货店、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603民初2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朝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