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海某某,魏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 沈阳市双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辽0112民初13013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内容
魏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沈阳市双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某某与被告魏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张某某,沈阳市双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辽0112民初1301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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