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樊某某,李某某,行某, 凤台县德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珈田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民终458号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珈田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樊某某与被上诉人凤台县德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珈田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李某某、行某股权转让纠纷【案号(2021)皖民终45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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