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某, 辽宁彤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5民初1033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某、辽宁彤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与被告高某、辽宁彤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05民初10330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