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 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 ,深圳市保达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沈阳市铁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东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01)沈法执字第446号,(2021)辽01执异110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东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东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01)沈法执字第446号一案,深圳市保达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沈阳市铁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现已审查终结。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执异1100号执行裁定书及复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