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穆某,穆某某,穆某某,山西白水杜康商贸有限公司, 大同县玉鑫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纳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内09民初2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穆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乌兰察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大同县玉鑫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穆某、穆某某、穆某某、山西白水杜康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乌兰察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内09民初29号案件的民事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