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某, 南平市祥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702民初2446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某某: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南平市祥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李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702民初24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