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马某某,马某某,刘某某, 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宏翔房屋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2民终3756号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柳州市宏翔房屋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因与被上诉人广西柳州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某、马某某、马某某、刘某某及原审第三人柳州市宏翔房屋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桂02民终37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