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大连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德美厨具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3民初7444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德美厨具店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3民初74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如下:一、被告大连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德美厨具店工程款2003709.55元。二、被告大连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德美厨具店利息损失。(自2021年5月19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德美厨具店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639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8199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德美厨具店负担4809元,由被告大连圣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339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