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沈阳分公司,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金日顺电器有限公司沈阳香江名品家居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报于2021年10月12日刊登在G02版的原告沈阳金日顺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香江名品家居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落款法院应为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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