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某某, 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023民初787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某某:本院受理的原告山西襄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贾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1023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