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曾某,纳雍分公司, 贵州新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新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雍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05民终5911号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新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新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雍分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曾某与被上诉人贵州新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新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雍分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黔05民终5911号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