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 ,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301民初532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财保公司)与被告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昌招标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301民初53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