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某某,苏某某,郝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晋01民初114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某某,苏某某,郝某: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诉被告郝某,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20)晋01民初114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晋01民初1149号民事判决书及其补正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