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罗某某,苏某某,郝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晋01民初1149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罗某某,苏某某,郝某: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诉被告郝某,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山西明迈特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大晋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20)晋01民初1149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晋01民初1149号民事判决书及其补正裁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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