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某某,蒋某某,沈某某, 柳州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 ,广西巍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卫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桂0202民初3300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某某、广西巍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何某某诉柳州红星美凯龙置业有限公司、广西卫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蒋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桂0202民初330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2年3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