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母某某, 曲靖市大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302民初286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母某某:本院受理(2021)云0302民初2860号原告曲靖市大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302民初2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曲靖市麒麟区越州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