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某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2727民初119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公司诉与被告魏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2727民初1191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