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钟某某,钟某某,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闽0702民初4438号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内容
钟某某、钟某某:本院已受理原告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钟某某、钟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2021)闽0702民初44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应诉,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