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戴某某, 格瑞克能源(国际)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406民初1238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格瑞克能源(国际)公司:原告戴某某与被告格瑞克能源(国际)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406民初123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格瑞克能源(国际)公司支付戴某某房屋租赁费24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 驳回戴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戴某某负担900元,格瑞克能源(国际)公司负担4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