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百货大楼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顺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天津市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开发区顺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开发区顺意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事项提示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