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某某,王某某,王某某, 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甘0403民初1233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内容
高某某: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王某某、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甘0403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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