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某, 瓦房店市粮食印刷厂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81民初6589号 |
案由 |
劳动争议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瓦房店市粮食印刷厂:本院受理原告于某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81民初65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412室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