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某某, 广西林业集团桂谷实业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瑞达纸业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东昇纸业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泰格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东昇纸业有限公司 ,南宁天成富邦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辰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1民初270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贵港泰格贸易有限公司、广西百色瑞达纸业有限公司、广西贵港东昇纸业有限公司、杨某某、深圳辰岚新材料有限公司、南宁天成富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桂01民初2707号原告广西林业集团桂谷实业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宁东昇纸业有限公司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决定开庭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执行)风险告知、随案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审委会成员告知书、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号法庭(三楼)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