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东大冶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地质工程勘察施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东大冶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辽宁地质工程勘察施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东大冶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定期限内,原告辽宁地质工程勘察施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卷宗将移送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