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神木县晟通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神木市三江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 ,神木市晟通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欧米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宁民终610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神木市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上海欧米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神木市三江能源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灵武宝塔大古储运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丁酉贸易有限公司、神木县晟通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宁民终610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