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文霞,丁小国,马丽娜,丁丽娟,何兴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0302民初466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文霞:本院受理丁小国、马丽娜、丁丽娟、何兴华与杨文霞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宁0302民初4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