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东平,魏伟,苏冬娜, 宁夏友邦创信担保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塔支行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宁01民终80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塔支行、宁夏友邦创信担保有限公司、魏伟、苏冬娜:本院受理上诉人马东平与被上诉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塔支行、宁夏友邦创信担保有限公司、魏伟、苏冬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2)宁01民终80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西区二楼审判法庭20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