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某,金某,刘某某,刘某某,王某某,陈某某,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沙县经纬工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民终1306号
案由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刘某某、刘某某、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对上诉人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沙县经纬工贸有限公司、郑某、金某、刘某某、刘某某、王某某、陈某某、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民终1306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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