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某某,马某某,高某某,崔某某,马某某, 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622民初199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某某、马某某、崔某某、马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某某、马某某、高某某、崔某某、马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甘0622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马某某、马某某偿还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99999元及利息(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息随本清),限于判决生效后一月内还清;二、高某某、崔某某、马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在实际承担责任后有权利向马某某、马某某追偿。三、被告马某某、马某某给付原告甘肃古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费560元。案件受理费7438.84元。由马某某、马某某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