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韦某某, 广西南宁宏硕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佩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桂1021执恢172号 |
案由 |
物权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宁市佩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韦某某:本院受理广西南宁宏硕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南宁市佩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韦某某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南宁市佩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韦某某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1021执恢1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拘留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查封、评估、拍卖裁定书、评估报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