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某某, 南充市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凯里市松博建筑材料租赁站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26民终3142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充市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田某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凯里市松博建筑材料租赁站与被上诉人南充市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田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26民终3142号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二审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日9时在本院第5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