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邯郸市邯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冠今塑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津0118民初971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冠今塑业有限公司:本院对邯郸市邯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津0118民初9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