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某某, 桂林市润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04民初3916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桂林市润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徐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04民初39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