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某,黄某某, 广西柯岐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1302民初6694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某某、黄某某:原告广西柯岐运输有限公司的与被告黄某某、黄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桂1302民初6694号],由于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