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玉茶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金国亿(宁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安东悦迪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504民初1163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金国亿(宁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安东悦迪商贸有限公司、马鞍山玉茶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你们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21)皖0504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