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某, 大连润普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14民初5331号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审理原告大连润普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某某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辽0214民初5331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